Freedom of Transit,指
内陆国为实现其出入海洋的
权利而享有的利用一切运输工具通过过境国
领土的
自由。按照1982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过境国(transit state)是位于内陆国与海洋之间并且通过其领土进行过境运输的
国家,不论其是否具有海岸。过境运输(traffic in transit)是指人员、行李、货物和运输工具通过一个或几个过境国领土的过境,而这种通过不论是否需要转运、入仓、分卸或改变运输方式,都不过是以内陆国领土为起点或终点的旅运全程的一部分。而运输工具(means of transport)是指:(1)铁路
车辆、海洋、湖泊和河川
船舶以及公路车辆;(2)在当地情况需要时,搬运工人和驮兽。此外,内陆国和过境国可彼此协议,将管道和煤气管和其他运输工具列为运输工具。内陆国行使此项自由的
条件和方式由其与过境国通过协议来议定。内陆国无须专为过境运输缴纳任何
关税、税捐或其他费用,但应支付为此类运输提供的特定服务而
征收的费用。过境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避免过境运输发生迟延或其他技术性困难,同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确保为内陆国提供的便利不侵害本身的合法利益。1991年4月26日,中国和蒙古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蒙古通过中国领土出入海洋和过境运输的
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