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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

摘要

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983年9月2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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