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的内容
保险法一般由
保险合同法律制度、
保险业法律制度和保险监督管理制度三大部分构成。
1.
保险合同法律制度。这是调整保险
合同双方
当事人关系的
法律制度。
投保人和
保险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就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凡是有关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属于保险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
保险业法律制度。是关于保险组织的法律规定,包括保险经营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与
清算以及保险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
法律规范。同时,保险业法律制度还包括有关保险
代理和保险经纪方面的法律规定。
3.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是有关
国家对保险业的
监管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如
保险监管机关对
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及其业务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