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自然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自然律师事务所企业文化编辑本段
《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
《道德经》认为,天的运行是其内部的“道”即规律性使然。这种内部的规律性《道德经》归纳为两个字:“自然”。也就是说“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万事万物运行的内在根本规律。
本所取名“自然律师事务所”,体现了的事业理想和追求。本所力求培养律师的实战经验,为客户解决实实在在的
法律问题;本所力求探究法律纠纷的内在原因及其规律性,为客户提供彻底解决纠纷法律建议,预防和避免法律纠纷。
我们认为担当
企业法律顾问的最高境界就是帮助客户预防和避免法律纠纷,达到“零”
诉讼,这就是我们的事业理想和追求。
北京市自然律师事务所特色编辑本段
本所律师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修养。本所在注重
法学理论和热点问题研究的同时,深入研究客户需求,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
随着我国
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规章越来越多,律师服务也逐步走向专业化。本所不求大而全,力求成为高度精深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本所重点研究和办理金融
合同纠纷案件、
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建设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以及
公司纠纷案件。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律师个人独立办案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所注重将拥有不同专业特长和实战技能的律师融合在一起组建办案团队,形成合力,取得显著效果。
我所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亿元,受到企业的广泛的好评。尤其在企业管理法律服务、金融、
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等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积累许多独特的实战经验。
建所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满意为
标准,坚持“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所方针,不断追求卓越,力求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在发展中不断进步,走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道路,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一流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北京市自然律师事务所主任编辑本段
周金泽 任本所主任律师、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为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委员会会员
1990年1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具有精深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长期担任中国建筑房地产企业
法律顾问工作中,对FIDIC合同
条件和建设部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发表过许多论文,
代理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1999年――2001年,留学日本,学习相关法律,并在日本律师事务所见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