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Property,指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共同享有
所有权的
财产。在西方
国家中又称“公产”,指供公众
使用或供
公务使用的财产,分为国有财产和地方财产,包括国家投资经营的各种企业和公共事业的全部财产等,为全体
公民或居民的利益由
行政主体或公共
法人团体掌握,由
宪法和其他专门
法律,如《国有财产法》、《
地方自治法》等对其调整,其中一些公共财产如土地和房屋可以转让,还有一些则禁止流通。在中国按所有制的分类,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的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集体财产。现行《宪法》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对其都不享有所有权。(参见“
公共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