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and Economy,一般指法与经济的关系。法是政府、
社会组织和人们
行为规范的总和,经济是一定社会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关系的总和。在它们的关系中,经济是第一性的,法是第二性的。经济基础的性质
决定法的性质,但是
法律可以对经济有重大的反作用。法与经济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方面,经济发展的要求以社会统治阶级的利益的表现方式为对特定法律的需求,这些需求可能直接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也可能关系到生产关系的调整。通过
立法和法律的实施,经济发展的这些需求得到满足。在这个意义上,法不过是经济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法律又对经济有巨大的反作用。特别是在
国家有意识地实现经济目
标的情况下,法律经常成为经济发展的先导。20世纪以来,随着各国对经济干预的增强,法与经济关系的研究成为
法学和经济学的重点课题。在法学领域有功利主义法学、利益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在经济领域则有制度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