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Text,以书面
法律语言的形式存在、并包含
法律规范内容的法律条文。是
法律解释的对象和法律意旨的表达方式。文本是哲学解释学中广泛
使用的一个术语,指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话语。法律文本是文本的一种,它与其他非法律文本一样具有不同于“言谈”的文本特性。但是,法律文本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法律文本是一种规范化的文本,这表现在:它是立
法制度或程序运作的产物,而非个人的
自由创作;它必须运用规范的
立法语言,追求表意上的平实、直接、严谨和准确,不能追求个别化的独特语言风格;它所针对的是法律主体的外部
行为;它的形成必然要受到人们关于立法活动的各种“预设”的制约,如立法者应该使用规范的普通语词或专门语词,应该遵行
宪法,应该避免荒谬或明显不公的结果出现,应该不使立法具有
溯及既往的效力,等等。同时,法律文本是一种权威性的文本,在
司法裁判的法律适用过程中,解释者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必须以对法律文
本权威的承认为前提,必须服从制度和程序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