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plantation of Law,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
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移植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
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融合和趋同。如20世纪以来,以判例法和
习惯法为主的英美
法系各国大量采纳以
成文法为传统的
大陆法系各国的
立法技术和法律概念,制定成文
法典和法规。二是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如日本古代全盘吸收盛唐法律,近代又引进和采用西方
法律制度。三是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这是法律移植的最高形式。如
欧洲共同体法律体系就是在比较、采纳和整合欧洲共同体各国法律制度和
国际法、
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