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 Zhen,1630—1704,清初启蒙思想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达州(今四川达县)人。曾做过知县。著有《潜书》共九十九篇,其政治
法律思想与主张主要集中于下篇四十六篇中,具体包括:(1)反对君主专制。唐甄对两千余年来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君主
独裁制度进行了批判,认为君主是天下最大的
罪犯,“自秦以来,屠杀二千余年”,“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人生而
平等,
国家赖民力而存在,君主应“以富民为功”,为天下公仆。(2)推崇
法治。认为“国中无法,其主可虏,军中无法,其将可擒”,皇帝不可私改法律;执法要严厉,“令行则治”;
刑法要适度,“刑法中,则百姓安”。(3)反对以贵凌贱,主张刑先于贵。(4)
继承“
德主刑辅”的传统。主张刑法与教化相结合,不以刑法为惟一手段。(5)提倡省刑轻杖,反对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