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 Jun Shu,书名。战国时代
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等一派法家著作的汇集,也是战国前期法家政治
法律思想的集中代表作。又称《商子》、《商君》或《农战书》,其中有商鞅亲作,也有其学派门人对商鞅主张的追述。《汉书·艺文志》录著29篇,现存24篇,计为更法、垦令、农战、去强、说明、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赏刑、画策、境内、弱民、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等。其中,《更法》记述商鞅与守旧派甘龙、杜挚之间应否变法的大辩论;《垦令》记述商鞅变法的基本方针和对“强本抑末”、禁止私学的倡导;《去强》记述确立
户口制度的建议,“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说明》阐析“重
轻罪”的理由;《算地》论述“好利恶害”的人性;《开塞》论述“以
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指出
国家、法律是因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而出现的;《壹言》宣扬以
行政强制手段统一百姓的思想
行为;《错法》曾是商鞅的书奏,提倡以赏罚来推进
法治;《战法》论述
战争策略,同时提出禁止复仇私斗,以使百姓“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立本》论强兵之术;《兵守》言守城之事;《靳令》讲农战政策;《画策》论治国的三要素:法、信、权;《徕民》曾为书奏,建议秦王以田宅招徕三晋人民,建立“上无通名,下无田宅"之制;《赏刑》曾为书奏,建议推行“壹赏”、“壹刑”、“壹教”之策;《画策》再论垂法而治在历史进化方面的合
理性;《境内》记载以功授爵的制度;《外内》综述“强本抑末”、奖励耕战的政策;《定分》谈议设置
法官、法吏和收藏
法令副本,强调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综述之,本书提出了许多有建树、有影响的法律思想,如国家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因为“定分”、“立禁”的社会需要而出现的;法是治国之据、“胜民之本”,并且,“礼法以时而定”,应该“不法古、不修今”;至于如何用刑,又公开主张“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因为“
以刑去刑”、“刑去事成”。本书的注本主要有:清人严万里校本,朱师辙的《商君书解诂定本》,蒋礼鸿《商君书锥指》,高亨的《商君书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