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商鞅变法令

  商鞅变法令

摘要

Decree of Legal Reform by Shang Yang,指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过程中所制定和推行的法令。其内容主要为:(1)什伍连坐法:以什伍划分居民,令其相互监督,一家犯法,坐及邻里。(2)告奸法:鼓励揭发违法犯罪的人,告奸者与斩敌者获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受同罪。(3)分异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4)军功法:有军功者各按一定的标准受封爵禄,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5)强本抑末法:努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免其徭役,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6)郡县之法:集乡邑为县,置县丞、副贰,共设31县。(7)垦田令:废井田,开阡陌,鼓励开垦荒地,可以买卖。(8)抑止私学,燔诗书而明法令。商鞅变法之令不仅奠定了秦国统一天下的强势,而且对其他诸侯国也有相当的影响,如《韩非子·五蠹》所言:“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商鞅所制的法令对李悝的《法经》有所继承,又加以创造,从1975年出土的秦墓竹简中可窥其篇章格局之梗概。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商鞅下一篇塞涅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