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
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
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
案件中具体应用
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3.最高
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
4.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
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
5.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
犯罪活动的通知
6.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
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甘肃舟曲等地区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
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