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ition Pact of Rights,1628,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不久的一个重要的政治、
法律文献。1628年英国国会在义律(1592—1632)、皮姆(1584—1643)等领导下,以国会代表的名义向英王查理一世(1600—1649)提出的请愿书。1628年3月查理一世召开第三次
议会时,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
权利请愿书》,公开向国王提出四项要求:第一,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任何人承担或缴纳任何“
赠与”、税、强制借款、租税或类似的费用;第二,不经过
国家法律或法定程序,不得
非法逮捕任何人或剥夺其
财产;第三,在普通居民家中,不得专断
违法地派驻军队,不得按战时戒严
法令审讯和处罚普通居民;第四,在每一个
案件中,任何人不得干预或中止案件的审讯过程,或者通过建立临时
法庭进行审判。英王出于财政需要,被迫接受该请愿书,但是仍继续加强君主专制,解散国会,终于导致资产阶级革命于1640年爆发。虽然《权利请愿书》公布后在实际上并未对国王产生什么约束力,但却一向被认为是英国
宪法的成文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