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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性行政决定

摘要

Obligatory Administrative Decision,“权利性行政决定”的对称。指行政决定的调整内容是义务而不是权利。义务性行政决定即指有关相对人义务的行政决定。该决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科以义务的决定,另一种是免除义务的决定。前者指行政决定给相对人设定义务并要求他履行义务。例如,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罚款,这就为相对人设定了一种交纳货币的义务,相对人不履行这一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其他有关纳税的种类、条件、范围、数额等法律规定均属此列;后者指行政决定取消相对人原先必须承担的义务。例如,有关免税,免予征集(服兵役)和免予行政处分等法律规定均属此列。行政许可实际上也就是对禁止性义务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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