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pension or Revocation of License,指
行政主体依法对持有某种
许可证而实施
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采取暂时限制或剥夺其相应
行为能力的处罚形式。由于许可证的内容都是赋予特定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行为能力,故持有许可证的相对人不按
法律要求行使该权能,便构成
行政违法,有权的
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定的
条件和程序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可见,该种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取消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和剥夺、限制某种
特许权利。暂扣许可证是短时间扣留有关的许可证,从而限制相对人的行为能力,中止其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待
行政相对人改正以后或经过一定
期限后,再发还许可证。吊销许可证是对
违法行政相对人相应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剥夺,取消行政违法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享有的某种特许
权利或资格。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方式会对持有许可证的行政相对人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因此,《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主体作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如行政相对人要求,应适用
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