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Advice,是指
行政主体应
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就有关自己所管理事务方面的问题作出解答的
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有
义务尽力满足
公民依法了解同自己合法权益有关情况的要求。只要
行政相对人提出请求,行政机关通常应根据
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自己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针对相对人提出的问题认真地作出解答。行政咨询的基本内容是:公民有要求行政机关就其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行政决策、行政计划及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给予说明的
权利;除涉及
国家机密外,行政机关应当如实地向公民说明其行政
行为的过程、理由和根据。行政咨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民向行政机关提出问题、了解情况,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答复;另一种情况是公民要求查阅档案。可供查阅的档案包括行政计划、行政规范、与相对一方
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关的案卷材料等。除了保守国家机密和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因外,行政机关不得向申请人封锁行政档案。因此,行政咨询制度既可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也可适用于
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