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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摘要

Regulative Objects of Administrative Law,是行政关系。所谓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在实施国家行政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但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行政关系的主体必定有一方为国家行政机关或得到授权的其他组织。(2)行政关系的内容都与国家行政权力直接有关。(3)当事人对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如行政机关不能放弃或转让行政职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原则上不能调解等。(4)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享有很大的优益权。如行政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大多取决于行政主体的单方行为,无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产生前提;行政主体为保证行政关系的实现,可对相对人采取直接的强制措施;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权过程中享有不少行政特权,而相对人没有,等等。(5)行政主体有单方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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