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迁徙自由

  迁徙自由

摘要

Freedom of Movement,公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离开原居住地到外地(包括国内和国外)旅行或定居的权利。迁徙自由在广义上等于居住自由,在狭义上仅指公民在国籍所在国领土内自由旅行和定居的权利。迁徙自由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在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中,其第42条规定:自此以后,任何对余等效忠之人民,除在战时为国家公共幸福得暂加限制外,皆可由水道或旱道安全出国或入国。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0条曾经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参见“居住自由"、“离返任何国家的自由"、“出入本国的自由”)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身合国下一篇过渡内阁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