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of Personality,一般认为即
人格权。也有人主张它是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认为一般人格权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的
基本权利,以包括人格独立、人格
自由、人格
平等、
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产生和规定着具体人格权的内容。其中人格尊严是具有伦
理性品格的
权利,是指
自然人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人格价值,它应当由
本人所认识,也应当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所以人格
尊严权是一般人格权体系的核心,
决定了一般人格权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并应根据它解释既有具体人格权,创造新的具体人格权,完善一般人格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