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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役权

摘要

Personal Servitude,为特定人的利益而使用他人所有物的权利。人役权起源于罗马法。大约在共和国末期,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当家长亡故,无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为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居住权遗赠给妻子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依、老有所养。这些权利,称为人役权。人役权是为特定人的利益而非特定土地的利益而产生的,它具有暂时性的特点,以期限届满或权利人的终身为限,并且人役权不能转让。人役权的类型大都为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等。目前,随着其他特殊物权的发达以及所有权自由和土地解放,人役权的作用渐渐缩小。虽然德国、法国、意大利和瑞士等国规定了地役权和人役权制度,但其内容和作用则已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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