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or of Trust,是指以自己的
意思表示创设信托关系并将
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人。
信托法要求信托设立人须具备完全的民事
行为能力。在
明示信托场合,信托设立人创设信托关系,须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表示设立信托的意思,并将相应的信托
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设立人享有如下
权利:信托无效及
撤销的
请求权;(在信托无效、被撤销的场合)信托财产的复归权;依照信托文件而
保留的权利。信托设立人负有如下
义务:依照信托文件或信托意思表示将信托
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的义务;信托成立后,不得违背信托文件而干预受托人的活动;在信托设立人同时是
受益人(
自益信托)时,负有受益人的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