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nding Assembly,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创立大会由
认股人所组成,在发行
股份的股款缴足后的法定
期限内,由
发起人主持召开。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
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
公司章程;(3)
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
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
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
不可抗力或者经营
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
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以上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