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ee,又称“
票据收款人”。票据的基本
当事人之一。从
出票人处接受票据并享有
票据权利的人。
大陆法系国家多认为
票据行为属
单方法律行为,并强调
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的分离区别,因而规定通过
出票人的出票
行为而取得票据
权利的人为“受款人”。中国
票据法未强调此类区别,因而直接以原因关系的收款人为票据上的”收款人”。受款人是最初的票据权利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包括
付款请求权和
追索权,并可以将票据权利再行转让。受款人由出票人记载,可以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