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泉水权

  泉水权

摘要

Right to Spring Water,地役权的一种,指在他人土地上的泉水所有地设定导引泉水等权利的权利。瑞士民法等规定的权利类型。泉水权的特征在于使供役地所有人承受特定义务,以便利需役地的利用。泉水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中田野地役中的取水地役,即需役地所有人得于供役地上取水的权利。目前,瑞士民法对此作出规定,泉水权经书面契约并登记设定,可以经合意转让,可以继承。泉水权设定后,双方当事人依照约定使供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负有容忍的义务,需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有偿或无偿利用泉水。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没收下一篇法人代表人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