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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临界期间

摘要

Critial Period of Bankruptcy,又称“破产宣告前的临界期间”。破产法专门规定之用以评价破产人破产宣告前所为行为的效力强弱的法定期间,即破产清算自破产宣告之日可以向前回溯而主张破产人先前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期间。各国破产法对破产临界期间的起讫日和长短的规定不尽相同。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将之规定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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