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rantee by Bill,指
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
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与被
保证人相同的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实施的一种
票据行为。票据
保证有以下特征:(1)票据保证的目的是担保特定的票据
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2)票据上的债务人均可充当被保
证人,而票据保证人则必须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3)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
责任,即票据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负责任的种类与范围完全相同。(4)票据保证具有
独立性,只要被保证债务在形式上有效,即使在实质上无效,票据保证人仍应负责。即如中国
票据法规定的,保证人对合法取得
汇票的
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
权利,承担
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5)如果票据保证是
共同保证时,共同保证人应就被保证债务负
连带责任。在为票据保证时,保证人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包括:(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
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3)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票据保证人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
承兑的汇票,
承兑人为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
出票人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