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venile Protection Measures,又称“感化教育
处分”,
保安处分的一种。是指对
犯罪少年和有犯罪倾向的少年采取的感化教育措施。少年保护处分以教育、改善、医疗、救助、保护为主,以影响少年使其不犯罪或者不
再犯罪,并维护社会的安宁。少年保护处分不具惩罚性和报应性,以感化教育方式为主,内容包括对少年的身体锻炼、
道德培养、性格陶冶、知识增进以及职业等方面进行训练和培养,使其具备正常的人格和知识。少年保护处分源于17世纪初的感化教育,现代世界各国
刑法大都有关于少年保护处分的规定。有权
决定少年保护处分的机关是少年
法院、
少年法庭、少年裁判所和
家庭裁判所。
执行少年保护处分的机关有少年
保护观察所、少年院和救护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