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ervedness of Constitutive Requirement,又称“
构成要件符合性”。
行为人行为的具体事实须符合
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
罪名的
犯罪构成的要件。是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关于
犯罪成立的第一要件。具体地说,行为事实在以下几方面须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一般指具有
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方能
作为犯罪主体。有些犯罪(如
受贿罪)则必须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才能构成。除自然人外,在
刑事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法人亦可成为犯罪主体。(2)
犯罪客体。指
犯罪行为所侵害而为
法律所保护的被害者及其享有的
权利和利益。(3)犯罪行为。指犯罪主体所实施的
危害行为及行为所引起的
损害法益的结果。(4)危害行为与
危害结果间具有必要的因果联系。行为的具体事实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就具有构成要件的该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