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 on Market Administration,调整
市场管理关系,确认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市场管理的内容涉及面广,与市场管理有关的
法律、法规也较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国家立法机关和
行政机关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重要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如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980年),国家
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
计量法》(1985年)、《
标准化法》(1988年)、《
产品质量法》(1993年颁布施行,2000年7月修订)、《
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广告法》(1994年)等。除此以外,规范各专业市场的法律、法规也属于市场管理法的范畴,如规范药品市场的《
药品管理法》(1984年)、规范
房地产市场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规范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法》(1995年)、规范
保险市场的《
保险法》(1995年)、规范
拍卖市场的《拍卖法》(1996年)、规范
证券市场的《
证券法》(1998年)、规范建筑市场的《
招标投标法》(1999年)、规范电信市场的《电信条例》(2000年)等。一系列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对于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经营者和广大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