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Sealed Tenders,指
招标人依照
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公开举行的
投标人会议上,当众启封标书,公开标书内容的
行为。中国《
招标投标法》对开标事宜作出如下程序性规定:(1)开
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应当在
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开标主持人。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果招标人委托他人
代理招标,也可以委托该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参加人。开标主持人应当要求所有
投标人参加开标。(4)投标文件的检查及
公证。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人可以聘请公证机关进行检查并公证。(5)所有在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均须当众拆封。迟到的投标文件应当退回。(6)工作人员应当宣读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7)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