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dit Instrument of Civil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由
船舶登记国的有关当局签发的
证明船舶在发生油污
损害后有财政能力予以赔偿的文书。《油污损害
民事责任信用证书》是船舶能够为各国港口所接受入港的必要文书。其格式由《关于油污损害的民事
责任的国际公约》的附件规定,内容包括船名和登记的港口;船舶所有人的姓名和主要
营业地点;
担保的形式;
保险业主或其他提供担保人的姓名和主要营业地点,以及适当时开设
保险或担保业的地点;证书的有效期。中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
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
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
损害赔偿基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