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上演权

  上演权

摘要

上演权:通过朗读,演唱,演奏,舞蹈等现场演出形式向公众传播文学,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权利,作品的上演权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也是作者的重要财产权利,任何人未经作者许可而上演其作品将构成侵权,但此类侵犯上演权的行为在各国法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需在公开场合(一般指剧场,影院,音乐厅,俱乐部,饭店等,进行表演;(2)、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说该表演是有报酬的;(3)、所表演的作品已经取得有著作权,并未经作者许可。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就作品所享有的上演权,还适应该作品的演艺作品。----------《中华法学大辞典》第65页,邹喻,主编,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出版社。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三同制度下一篇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对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的职权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