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清算:是指解散公司在执行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清算不能,或显著障碍,或发现公司债务有超过公司资产之嫌时,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适用不同于普通结算的特别清算程序。
特别清算的特征:①特别清算的程序是在普通清算进行中,由公司的
债权人、普通
清算组、公司
股东以特别清算的原因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接受申请依法作出
决定开始的;②法院直接加入并监督整个特别清算程序;③
债权人直接参与特别清算;④清算组的清算权限受到限制;⑤特别清算的程序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专门规定的
特别程序,另一部分是普通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