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不诉决定的申诉权:对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通知危险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3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2款亦规定第三人对保管人提[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返还保管物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6条的规定在保管期间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寄存人提出领取保管物时,保管人即应将保管物返还寄存人,保管合同没有约定保管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返还仓储物的权利:在合同约定的存储期限届满或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或仓单的持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财产,保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给付保管凭证的权利:“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负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凭证既为保管合同存在的证据,也是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有效单据,所以,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标的物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69条第1款的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是保管人依保管合同应负的主要义务,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的权利: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储存条件和包装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非有特别事由,保管人不得改变储存的场所和保管方法,保管人存储保管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填发和交付仓单的权利:保管人于接受并验收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不仅应于仓库簿册中记载仓储物的有关事项,并且应当填发仓单并将作成的仓单交付存货人,仓单上的记载事项应与仓单存根上的记载相一致。[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危险通知的权利:在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应当即使通知存货人,寄存人的权利包括以下情况,(1)、遇有第三人就仓储物对保管人提出诉讼或者对仓储物申请扣押时,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阅读全文]
摘要:寄存人享有凭借仓单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合同法》第388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检查或提取样品,或为了出卖仓储物,或[阅读全文]
摘要:定金产生的债权: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负定金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负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要求承揽人承担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解释如下:承揽[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权利: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承揽的工作,是承揽人的首要基本义务,也是定作人的首要的基本权利,包括以下方面(1)、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着手进行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要求承揽人保密的权利:《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解释如下;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对其工作保密的,承揽人对其工作负有保密[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要求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261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解释如下:承揽人按期将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按约定要求承揽人提供原料或接受、保管其提供的材料的权利:(1)、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也是定作人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256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阅读全文]
摘要:定作人对承揽人监督、检验的权利:《合同法》第206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解释如下:承揽人应当如实的向定作人反映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定作人对工作[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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