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退回
侦查的
案件的
不起诉权:人民
检察院对于退回
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
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
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补充侦查的次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
犯罪嫌疑人构成
犯罪和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据以
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
证明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