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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受理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公民的犯罪案件的职权

摘要

人民法院受理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公民犯罪案件的职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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