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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警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约束性枪械的职权

摘要

人民警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约束性枪械的职权: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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