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A、办理"初婚未育证明"需另提供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先凭
结婚证到鼓东派出所更改
户口单页上"
婚姻状况"为"已婚"。
B、办理"未婚证明"需另提供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2、由中心审核其档案及户口情况后,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证明、
本人户口登记卡等前往中山社区居委会及鼓东街道办理。
初婚未育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属初婚未育未抱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居委会盖章
二OO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