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证件。我国现行居民身份证是全国统一编号,由十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个公民是一人一号,同年、同月、同日所出生的按地区人数,按县固定次序进行合理分配顺序号代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任务时,为查明公民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命令或强制公民出示居民身份证,重点审查、检验证件的真实性、时效性、持证人相片及登记的内容。
为了堵塞和制止假居民身份证的流通和使用,在查验和核查居民身份证时可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1、居民身份证规格为88mm×60mm,四角呈圆弧状。式样为聚脂薄膜密封、持证人像片和登记内容一体化的单页卡式,即证件是经翻拍印制后塑封而成。
2、证件正面主要颜色为红、绿二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证件名称,以及环状、网状、团状花纹图案;背面为浅绿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持证人标准像片,以及网状花纹图案,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五个登记项目和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编号三个项目及签发机关印章。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背面透视全息图象由长城峰火台图象IDCHINA中国等字样组成。“ID长城峰火台图象CHINA中国”在“中国CHINAID”组成的背景前由内向外依次排列。
证件签发机关为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公安分局。
3、居民身份证从登记项目、填写内容和颜色上还有其他两种形式:
a.民族自治地方颁发的居民身份证。
证件背面五个登记项目和签发机关印章,同时使用汉字和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印刷和刻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除外)。常见的少数民族文字有: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藏文、朝鲜文、壮文、彝文等。
证件“出生年月日”的登记项目改为“出生日期”。如:内地和经济特区颁发的证件,登记为“出生1949年10月1日”,民族自治地方颁发的证件则登记为“出生日期1949.10.1”。
证件填写内容分为只书写汉字(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和同时书写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四川、云南、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部分民族自治地方)两类。少数民族文字在上方,汉字在下方(蒙古文文字在左,汉字在右)。
对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如本人的民族名称与我国民族名称不同,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民族名称后应加注“入籍”二字,如“民族乌克兰(入籍)”。
b.经济特区颁发的居民身份证识别:
证件正面主体颜色为海蓝色,背面为浅蓝色。证件背面右上角有一个压模全息特殊标记,规格为9mm×12mm的全息标志图案。海南省经济特区的全息标志图案为五指山和太阳;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经济特区的全息标志图案为有带“T”字的盾牌符号。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 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岁时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4年12月31日,他属于26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证件有效期限属于20年这一档次,到2004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
查验或检查时,应对照检查证件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年龄,签发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
1、身份证编码规则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43-1999〗中有关公民身份号码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地址码(身份证前六位)表示编码对象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区域的编码可以到这个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bz/index.htm查询到最新的县及县以上的行政编码资料。)
生日期码(身份证第七位到第十四位)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其中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年、月、日之间不用分隔符。例如:1981年05月11日就用19810511表示。
顺序码(身份证第十五位到十七位)是县、区级政府所辖派出所的分配码,每个派出所分配码为10个连续号码,例如“000-009”或 “060-069”,其中单数为男性分配码,双数为女性分配码,如遇同年同月同日有两人以上时顺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分配码。如:007的就是个男生,而且和他同年月日生的男生至少有两个,他们的后四位是001*和003*。分配顺序码中“999、998、997、996”四个顺序号分别为男女性百岁以上老人专用的特定编号。
校验码(身份证最后一位)是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照ISO7064:1983.MOD11-2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
2、从1999年10月1日起,全国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居民身份证编号由原15位升至18位。前6位为地址码;第七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此码由6位数改为8位数,其中年份用4位数表示;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取消了顺序码中对百岁老人使用的特定编号;第十八位为校验码,主要是为了校验计算机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17位数字是否正确,其取值范围是0至10,当值等于10时,用罗马数字符χ表示。
临时身份证规格、登记项目均与居民身份证相同。临时身份证正面为长城、群山和网状花纹图案,颜色为蓝色。背面为网状图案,颜色为黄色。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5位码。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3个月和一年两种: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证件丢失、损坏尚待领补人员发给有效期3个月的临时身份证,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常住户口特定人员发给有效期一年的临时身份证,使用汉字填写。
经济特区使用的临时身份证不加特区全息标记和荧光印刷图案。
1、将前面的身份证号码17位数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从第一位到第十七位的系数分别为:7-9-10-5-8-4-2-1-6-3-7-9-10-5-8-4-2。
2、将这17位数字和系数相乘的结果相加。
3、用加出来和除以11,看余数是多少?
4、余数只可能有0-1-2-3-4-5-6-7-8-9-10这11个数字。其分别对应的最后一位身份证的号码为1-0-X-9-8-7-6-5-4-3-2。
5、通过上面得知如果余数是2,就会在身份证的第18位数字上出现罗马数字的Ⅹ。如果余数是10,身份证的最后一位号码就是2。
例如:某男性的身份证号码是34052419800101001X。我们要看看这个身份证是不是合法的身份证。
首先我们得出前17位的乘积和是189,然后用189除以11得出的结果是17+2/11,也就是说其余数是2。最后通过对应规则就可以知道余数2对应的数字是x。所以,可以判定这是一个合格的身份证号码。
备注说明:关于大陆身份证有的人会发现前几位为什么变化了。这主要出现在中国的重庆。原有的重庆人的身份证多数以51开头。以前隶属于四川的原因。但新办的身份证可能是50开头,原因是行政区划改变所致。
让公安民警感觉变化巨大的,还有身份证法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据介绍,最早,市容、工商和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都可以暂扣居民的身份证,后来逐渐发展为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暂扣。然而在具体执法中,派出所传唤相关人员,“放这吧,过两天来取”,随意暂扣身份证现象并不鲜见。身份证法规定民警执法中不得随意暂扣居民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同时规定,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与原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为3个月相比,这次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时间为60日,缩短了一个月。对交通不便的地区,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这意味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违法所得的,应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专家指出,居民身份证法这一规定将有效制止在社会上冒领骗取身份证去违规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违规开设股票账户进行股票操纵等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部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惟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据了解,1999年10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将居民身份证号码更名为公民身份号码,并将号码由原来的15位数字改为18位数字。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上述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身份证——公民身份的证明,每个公民的基本证件,正在越来越多地替代着户口簿的地位。
暂住证——外来人口在一些大都市生活和工作的必要证件,它既是这些人在他乡合法生活居住的保证,也暗含着某些待遇上会与本地人“区别对待”。
务工证——输出地政府同意务工者外出打工并对其进行了初步培训的证明。
“绿卡”——外国人居留证。虽然持“绿卡”者和持暂住证者一般都不是本地常住居民,但在有些待遇上还不一样。如果持有一张“绿卡”,持卡人还会有一种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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