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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证

摘要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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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住证办理程序编辑本段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2、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即时办理

  2、收费标准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87680101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7、网址:http://www.bjgaj.gov.cn/

天津暂住证办理程序编辑本段

  
业务名称

    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申请条件

     拟在津居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务工经商人员,在来津后3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所需要件

     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持户主的居民户口簿;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统一办理;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指南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持户主的居民户口簿;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统一办理;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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