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它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包括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它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包括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1.经济补偿职能
经济补偿的职能主要适用于广义的财产保险,即适用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
2.经济给付职能
对于人身保险而言,保险的基本职能不是经济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1.融资职能
融资职能是指保险人将保险资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以有偿返还的方式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以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人通过分析潜在的损害风险,评价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计划,提出费用合理的替代方案和采取损害管理措施等风险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职能。
(一)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或经营
2.有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3.有助于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4.有助于安定人民生活
5.有助于保证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障受害的第三者的利益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畅运行
2.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有助于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4.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三)保险的消极作用
1.产生道德风险,出现保险欺诈
2.增大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