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以未申请或未取得专利权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的技术为合同的标的。
中国《专利法》规定了7项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办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上7项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非专利技术进行转让。
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中,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2)保护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1)在合同的约定范围内使用技术;
(2)按约定支付使用费;
(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双方当事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