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在配偶身份状态下相互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的统称。
配偶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在配偶身份状态下相互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的统称。
我国现行《婚姻法》上的配偶身份权:
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
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配偶继承权的先决条件,也是法律确认配偶继承权的依据。
配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配偶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
配偶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