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民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
票据无效一案,本院
受理后依法于××××年××月×
×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
权利。现
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
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
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
发票人、
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
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
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