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对
债务人申请
破产还债用)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
清偿到期
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根
据)。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
定,
裁定如下:
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或驳回申请人××××破产还债的申请)。
……(准许
破产申请的,写:“本裁定
送达后立即生效。”驳回破产申请的,
写:“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上诉于×
×××人
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
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