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 Judge,
法院审判
案件的
合议庭的领导人。在中国,合议庭的审判长由法院院长或
审判庭庭长指定一名
审判员担任。如果
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参加审判案件,便自任审判长。审判长的职责是:负责查明
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书记员、
公诉人、
辩护人、
鉴定人和
翻译人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
诉讼权利;主持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制止发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制止
诉讼参与人违反
法庭秩序的
行为,并有权予以
警告,如果情节严重,可以
责令退出法庭;
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主持合议庭评议,同其他合议庭成员一样在合议庭做出的判决上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