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提前解除
拘留决定书
(××××)××执×字第××–××号
被拘留人……(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拘留人×××因妨害
执行,本院于××××年××月××日,以(××××) ×× 执×字第××–××号决定拘留××日,并已交由
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拘留(或
复议)
期间,被拘留人×××…… (写明提前解除拘留的法定事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本院决定:
自本决定书
送达之时即解除对×××的拘留。
××××年××月××日
(院印)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制定,供各级
法院对妨害
民事诉讼或者妨害
行政诉讼的被拘留人依法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时
使用。
二、本决定书的
原本附卷,正本送达被拘留人和执行提前解除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