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制度
司法建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针对有关单位在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人民法院的名义提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改进管理或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或意见。迄今为止,提出司法建议已成为人民法院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司法建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因而容易被被建议单位采纳,从而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司法建议在预防纠纷和犯罪,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审判人员认为需要向某个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的,应当按照格式要求制作《司法建议书》,由所在庭的庭长、副庭长审核后,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发。司法建议书除送达被建议单位外,必要时还可以报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由于建议的性质决定了司法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为了保证司法建议的成效,审判人员在发出司法建议的前后,应主动与被建议单位的领导交换意见和看法,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主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以将司法建议的内容落到实处。此外,发出司法建议以后,审判人员还应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情况。对于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如其经验具有普遍性的,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其行业系统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