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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仲裁规则

摘要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仲裁规则》。1976 年由联合国通过,它

由总则即引导性规则、仲裁庭组成、仲裁程序和裁决等四节组成,共 41 条。
对于组织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的各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它不涉及仲裁
裁决的执行问题。它不是一个带有强制性的公约,合同双方可以选用也可以
不选用,可以通过协议修改其中的任何规定,甚至在选用之后,仍可以对仲
裁机构与仲裁地点进行自由选择,故它的作用只相当于一部“国际示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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