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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侵犯财产罪的客观方面与主体方面

摘要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敲诈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侵犯财产罪包括客观,主体等两大要件。

  1、客观方面表现非法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

  侵犯财产的行为表现多种多样,但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哄抢和侵占等;二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典的规定,除了抢劫罪和破坏生活经营罪以处,侵犯财物的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果侵犯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2、主体有是一般主体,有特殊主体

  本世纪末章的多数犯罪是一般主体,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少数犯罪是特殊主体,要求由具备一定身份的人员构成,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另外,根据刑法典第17条第三世界国家款的规定,对于抢劫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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